我很確定我看過《人生四千個禮拜》這本書。

  最近文章內超常引用的「喝喝酒曬曬太陽玩音樂」,就是出自這本書的小故事。我以為書內其他部分幾乎忘光,直到重看劉昕的讀書筆記:《人生四千個禮拜》後,才發現根本不是忘光,而是書中的許多知識已內化成價值觀的一部分了,包括先前寫的〈專業人士前與後〉,細看才發現許多觀點都和筆記中某個核心價值不謀而合,也是意料之外。

  然而讀書筆記裡,劉昕下了這樣的註解:

很多瀕死經驗的故事告訴我們,體驗過死亡會令人更珍惜生命的每一刻,深刻地活在當下。我們或多或少都聽過這種說法了,但到底要怎麼讓我們不用真的瀕死,就能有類似的體悟呢?

拍謝,沒有神仙方法,但我們可以透過這層認識來提醒自己。作者自己也說他只能稍微接受、偶爾做到。

  很不巧地我發現有,就在一個月前。

  當我看著我爸火化後被磨成細粉的骨灰,我第一個念頭居然是,「原來復仇者聯盟演得都是真的」。這裡當然不是指鋼鐵人飛在天上咻咻咻射雷射是真的,而是人生只要一個彈指,「啪」就變成了灰。

  這不是我第一次參與熟識的人火化,但如果是「從出生開始朝夕相處的親人過世」,的確是頭一次。

  先前不知道看過多少本書,例如《最後 14 堂星期二的課》或《死亡可以教我們什麼》,那些在書中看到的知識,或者思多葛哲學教我們如何悲觀思考,又或是《人生四千個禮拜》教我們生命本無意義,這一切的一切,都「百聞不如一見」。

  所謂的「瀕死經驗」,我真覺得我爸代替我死了一次。

  從那天之後,那些「知識」和「現在發生的事」似乎連成了一線,無論是真切地感受到,哇,原來人真和我爸講的一樣「死了就死了」,又或是斯多葛哲學在我耳邊縈繞的消極想像——「因為練習過了,所以我能接受」,彷彿以前定期打的疫苗,在此刻遇到病毒入侵時開始真正發揮效用。

  現在的我做任何事情,不時都會想到我爸。

  這邊用「想到」,和「想念」還是有些分別的。更白話一點,我正在「想到」我爸是否會「想念」這些事情。例如吃晚餐的時候,我想到我爸如果現在突然活過來,吃了一口油雞腿,會覺得好吃嗎?

  所謂的「百聞不如一見」大概就是這意義了。就算是吃頓晚餐,晚上看比賽轉播,出門拍照,「更珍惜現在的每一刻」的感觸從來沒有如此強烈。我也忽然更明白蹦蹦最後一個生日的願望是「明年的生日還可以發文」1的意義,那就是只要「活著」,就真的是《人生四千個禮拜》所講的「奇蹟」。

  《人生四千個禮拜》這本書,在此推薦給各位朋友,或者看看讀書筆記,我認為也不錯。

後記

  「我爸」大概會變成和「星期四羽球」同樣的系列連載,直到我想不到東西寫為止。目前暫定星期一發布,然後以往星期二的隨機文章改為星期三發布,然後星期五就是「星期四羽球」,姑且先這樣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