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天是結婚周年紀念日,但其實我沒有記得很清楚跟太太是哪年結婚,只記得是哪年開始交往。因為冰雪聰明如我,早就算到要慶祝的節日太多或許往後會造成困擾,因此將結婚登記日和正式交往日弄在同一天。
如果諾貝爾有結婚獎,我已經準備好收信了,謝謝。1
美中不足的是,當時因為過於衝動(?)沒有選在太太生日的時候告白,這樣的話生日=交往紀念日=結婚紀念日,根本一石三鳥。這或許也能參加一月的 Blogblog 同樂會主題「推坑」,就是推坑大家結婚日期和交往日期弄在同一天,如果還沒有對象而打算告白,建議直接挑對象的生日當天告白,為之後的超讚長遠計畫鋪路。
「可是我就是個喜歡過節日的人呀!刻意弄在同一天反而能過的節日變少了!」
當然不對。因為如果喜歡過節日的話,每天都可以找到理由當節日過。例如我也慶祝過「快打旋風六上大師」、「小牛拿到總冠軍」、「拿到鋪貼2官方大賽冠軍」、「CFO打進世界賽八強」之類不論到底和我有沒有關的事情。就算弄在了同一天,也可以一天慶祝兩次或者隔天再慶祝一次,例如 2/29 生日的朋友,也不會四年才慶祝一次生日,都會挑 2/28 慶祝一樣。(而且四年會有一次特別厲害的生日,感覺更不賴?)
然後還可以順便參加二月同樂會主題「只有我這樣嗎」,天啊!
周遭結婚的朋友不少,但至今還真沒聽過有人也這樣搞。如果有的話歡迎告訴我。
好了,這也是我從四月中默默恢復日更後的最後一篇日更文章,很適合作為結尾。
祝各位五月三十一日快樂!😇
嚴格來說大概不是結婚獎而是什麼紀念日獎,不過基本上不太重要。 ↩︎